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
一、甄選職務:專職約聘心理師
二、報名資格:具臨床或諮商心理師執照者(應屆畢業生可投遞,但需
取得執照考試成績證明。)
三、工作內容:
1.諮商輔導工作
2. 個案管理工作
3. 危機個案處理
4. 執行學生輔導三級預防工作
5. 輔導相關行政業務與其他交辦事項
四、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紙本資料報名,掛號或親送。
(二)收件地址:40459台中市北區健行路111號,收件單位:輔導處,
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專職約聘心理師」。相關問題聯絡人:吳主任,
聯絡電話:(04)22334105#6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