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徵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約用心理師) 】1名
一、 職稱:職務代理人(約用心理師)
二、 工作項目:
(一) 個別心理諮商
(二) 團體心理諮商
(三) 心理測驗
(四)班級座談
(五)心理健康推廣活動
(六)個案管理與危機處遇
(七)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八) 其他專案或中心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自奉核可後公告一個月內。
四、僱用期間:自114年11月28日至116年1月29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五、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碩士以上無工作經驗者44,725元起;碩士以上大專專任工作經驗兩年以上者49,325元起),其他相關工作年資可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詳情請見中心網站中的招募公告。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諮商輔導與心理相關系所碩士學位(以上)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具心理師證照。
2.具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十、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 應徵方式:隨到隨審,徵到為止。如果你對這個職位感興趣,請於 114 年11月13日前 提交以下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 E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一) 個人自傳、履歷表。
(二)最高學(經)歷。
(三)心理師證書影本。
(四)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工作心得。
(五)其他專長或有利於審查相關資料影本。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二、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陽明校區(02)28267000轉62239 林宜萱心理師。
十三、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詳細資料也可參閱網頁說明:https://mhcc.nycu.edu.tw/mhcc/ch/app/data/view?module=nycu0060&id=2319&serno=d0cee2b3-8bdf-400b-ac11-d902071612b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