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名稱:專任輔導人員A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至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待遇:
- 諮商、臨床心理師比照本校專案輔導師「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二)」給付,每月薪資包含底薪44,280元及專業加給3000元(年資滿一年可依規定申請晉薪,逐年調整底薪、專業加給),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輔導人力計畫」支應。
- 社工師比照本校專案輔導師「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二)」給付,每月薪資包含底薪44,280元(年資滿一年可依規定申請晉薪,逐年調整底薪),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輔導人力計畫」支應。
- 114年度補助諮商心理師公會會費、臨床心理師公會會費、社工師公會會費,後續年度視經費核定狀況為準。
四、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諮商輔導、心理、社會工作等相關系(所)畢業。
- 具備諮商心理師證照、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
- 對大學諮輔工作具高度熱忱、認真負責者;具大專校院諮輔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工作內容、時間及地點:
(1).內容:
1. 心理測驗施測、個別諮商、團體諮商、緊急個案處理與個案管理。
2. 海工系、海生系、經管系、法政學院、進修部系所之輔導諮詢服務。
3. 僑陸生、轉復學生、二分之一學業學分不及格學生追蹤輔導。
4. 協助支援新生高關懷篩檢與追蹤。
5. 輔導股長業務。
6. 其他交辦事項。
7. 本職缺學期間(2-6月、9-12月),需每月至馬祖校區出差一週,補助交通、住宿、膳食等費用。
(2).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及馬祖校區(連江縣北竿鄉板里村59號)
六、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4月9日晚上12:00前一律以網路寄件,將1.個人履歷及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心理師證照影本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等相關證件(應徵資料總頁數請勿超過10頁) 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專任輔導人員A/B/皆可】,寄件後請來電確認(02)2462-2192轉1500,朱心理師,逾時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