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黃家慶 |
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聯絡電話: | 095215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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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 求才期限:2025/02/11-2025/02/17 機關名稱:臺灣新北地檢署 職缺名稱:觀護心理師 需求人數:1 工作性質:全職 工作內容 (1) 個別會談(含個別心理治療/諮商與初步精神疾病篩檢): 甲、依地方檢察署心理師個案轉介服務流程中開案標準規定執行。 乙、建議數量:每月40人次內為原則。 丙、建議形式:每次50-60分鐘為原則。 丁、建議個案:以保護管束個案、有需求、 戊、初步篩檢精神疾病,視結果必要時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轉介。 (2) 團體心理治療/諮商: 甲、視地檢需求開辦不同類型團體(如:藥/酒癮共病、家暴、 乙、建議數量:每月2團為原則。 丙、建議形式:每團以12人為原則。 (3) 行政業務: 甲、規劃並執行地檢署年度心社人力相關業務。 乙、協助心理師相關業務之行政事務(如:執業登記、經費核銷、 丙、依需求出席相關跨專業會議。 丁、其他交辦之觀護相關行政業務。 工作待遇 (一)採月薪制,每月薪資47,840元( (二))福利、待遇: (1) 享勞保、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按月提繳退休金。 (2) 年終工作獎金最高發給1.5個月(依年終考核發給),比照「 (3) 補助執業登記規費、公會入會費、公會常年會費, 工作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56號 條件要求 (一) 中華民國國民,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 性別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 (五) 依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 聯絡人:觀護人室黃心理師 聯絡電話:02-22622076轉6285 聯絡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應徵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17日17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