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稱:心理師(約用人員)。
2. 名額:正取心理師3名,擇優備取2名。
3. 性別:不拘。
4. 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
5. 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月19日止。
6. 資格條件:資格條件及待遇詳見報名簡章,請至本監全球資訊網下
7. 工作項目:
A. 心理師之直接服務工作:
a. 收容人評估/衡鑑,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b. 收容人輔導/諮商/治療,改善收容人心理相關問題。
c. 辦理講座/授課/宣導,提供心理衛教等知能。
d. 收容人紀錄/報告撰寫,撰寫處遇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及檔案管理。
e. 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及推展專業處遇。
B. 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心理師之間接服務工作包括制定安排
a. 制定安排處遇,依收容人需求安排及調整處遇場地、師資資源、心理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形式及期程,以完成處遇。
b. 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 各項處遇資料之正確性,處遇內容、目標與師資及個案搭配之適切性,評估結果將影響師資及處遇之調整。
2. 綜整收容人整體狀況,以評估收容人處遇情形及處遇品質。
3. 出席機關評核會議,從各面向提升收容人機關適應力及再犯預防,提供收容人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C. 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有期刊發表經驗者尤佳)
D.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
9. 聯絡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非以郵寄者不予受理),意者請於1
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114年度
獄教化科。請於郵寄報名後應即以電話聯繫教化科林先生,俾利後續
徵才訊息網址:https://www.typ.moj.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