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額:心理人員(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心理輔導員),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
- 資格條件
1、 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2、 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
3、 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4、 具心理師證書者尤佳。(若具有心理師證書者,需擁有2年以上的執業登記資歷
)。
5、 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6、 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 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
1、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下午5:00止。
2、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期間截止前以掛號【寄達】或
親自【送達】本監收發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亦
不退還;信封請註明【八德外役監獄114年度心理約用人員甄選】字樣。收件
地址:334008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八德外役監獄教化科。報名者請於寄
件後,應即以電話聯繫本監教化科柯調查員,聯絡電話:(03)3299115-分機
6231,俾利後續行政作業安排。
3、 報名應繳之表件:請至本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do.moj.gov.tw/)電
子公布欄下載使用(表件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 工作內容
1、 心理人員之直接服務工作-提供處遇部分:
(1) 收容人評估/衡鑑,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2) 收容人輔導/諮商/治療,改善收容人心理相關問題。
(3) 辦理講座/授課/宣導,提供心理衛教等知能。
(4) 收容人紀錄/報告撰寫,撰寫處遇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及檔案管理。
(5) 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等理論及實務之學習。
2、 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心理人員之間接服務工作包括制定安排處遇、
出席機關評核會議、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 制定安排處遇,依收容人需求安排及調整處遇場地、師資資源、心理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形式及期程,以完成處遇。
(2) 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 各項處遇資料之正確性,處遇內容、目標與師資及個案搭配之適切性,評估結果將影響師資及處遇之調整。
2. 綜整收容人整體狀況,以評估收容人處遇情形及處遇品質。
3. 出席機關評核會議,從各面向提升收容人機關適應力及再犯預防,提供收容人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3、 協助辦理本監收容人各項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甄選注意事項
1、 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報名表件符合甄選資格者參加面試;面試順序依送達
收件時間安排之;進入面試人員請於排定面試前10分鐘至本監休息區報到,
無故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
錄取;請參與面試者準備3分鐘內口頭自我介紹(敘明求職動機、學經歷、對
工作之期許)及進行問答。
2、 面試時間及地點:預定於114年5月27日上午9時起在本監舉行,應試人員名單
及相關應試規定至遲於預定面試日前一日公告於本監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bdo.moj.gov.tw/),面試時間如因故更動亦同,請密切注意。本監
不另行書面通知及函復,請務必主動上網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
要求補救措施。
3、 參加面試當日,請憑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
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供查驗。
4、 公告錄取日期:預計於114年6月4日下午5:00前公告在本監全球資訊網(網址
: https://www.bdo.moj.gov.tw/) 。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334008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 - 薪資核定標準:
本案約用人員工作酬金依「114年各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
給標準表」辦理給薪。
1、 具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者:(每月)起薪薪資50,760元(薪點
360/48,600元+風險加給2,160元)。
2、 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未滿1年者:(每月)起薪薪資48,600元(薪點344/46,440元
+風險加給2,160元)。
3、 碩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每月)起薪薪資44,280元(薪點312/42,120元+風險
加給2,160元)。
4、 學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每月)起薪薪資42,120元(薪點296/39,960元+風險
加給2,160元)。 - 徵才訊息網址:
https://www.bdo.moj.gov.tw/297585/297659/297674/1599631/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