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1100416 衛生福利部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至110年12月31日者(含109年展延6個月),請貴局統一逕予展延1年,詳如說明,請查照 twe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