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期間:114 年 7 月 01 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共一年。每週 4 天(32 小時)。
二、資格:國內心理諮商與輔導相關系所碩士班三年級學生,並修習諮商心理相關課程至少18 學分與實務課程實習及格者。
三、實習內容:
(一) 直接服務:精神科門診個別諮商、團體諮商或個案管理等。
(二) 其他訓練:接受督導、跟診,參與個案研討會、期刊與讀書報告、晨會和心理衛生推廣等相關業務。
四、名額:預計招收 4-6 名。
五、申請資料 (請自行保留文件備份,恕不退還。)
(一) 履歷、自傳(含 2 分鐘以內自我介紹之錄影連結 QR code)。
(二) 實習計畫。
(三) 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四) 實習期間的返校時間(必填)。
六、注意事項
(一) 收件受理時間:113/11/25 起至 113/12/10 截止。(以郵戳為憑,不收親送。12/10 17:00 以前未收到郵件將無法受理,請留意郵件傳送時間。)
(二)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審查分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初審採行書面審查,待初審通過後,將以電郵方式通知複審面試。
(三) 面試複審採行,團體與個別面試,二階段。時間:113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四) 本科有一位精神科主任和二位主治醫師負責督導,實習生專業任務需求如下。面試後,科內將參酌面試者之專長與興趣,安排任務和督導。
(四) 通訊方式:
收件地址:106 臺北市仁愛路四段 10 號 臺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精神科
收 件 人:卓珮婷 諮商心理師
信封上請註明:(一)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二)期待治療成人或兒青類型。
聯絡方式:(02)2709-3600 分機 5538、5530 或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