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中心
二、薪資:50,158 元,依國立嘉義大學契僱人員及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聘任敘薪,起薪 300 薪點(40,500 元)與專業加級(9,658 元)。
三、名額: 2 名。
四、聘期:114 年 2 月 3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資格條件:
(一)主修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相關碩士學位,並取得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證照。
(二)有兩年以上大專校院諮商輔導實務經驗及具行政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
(三)有督導資格尤佳。
六、工作地點:國立嘉義大學學生輔導中心
七、工作內容:
(一)規劃並辦理全校及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推廣活動
(二)規劃並辦理學院學生班級輔導工作
(三)實施心理測驗、個別諮商、團體諮商、高風險或危機個案處遇和個案管理等
(四)辦理專業研習、個案協調會議、親師諮詢座談、專業督導等各項會議
(五)協助各項學生輔導相關會議、評鑑和研究事宜
(六)承辦輔導相關計畫行政工作
(七)每學期需夜間值班 2-3 次
(八)視需要需支援校區間的諮商與行政工作
八、報名期限:即日起收件至 113 年 12 月 13(星期五)下午 5:00 止
九、報名方式:採電子檔案收件,請填妥履歷電子檔及檢附相關檔案後 email 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十、備註:
(一)凡符合出缺職務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格式不限:
1.下載並填寫應徵履歷表(包含基本資料、工作經歷、自傳)
2.心理師證照與碩士學位畢業證書掃描檔
3.專長及相關訓練暨證明 應徵履歷表下載
4.其他有益於審查之資料
(二)請將上述資料掃描成 pdf 檔並 email 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三)聯絡人:賀彩清(聯絡電話:05-2717080~3),聯絡地址: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 300 號(學生輔導中心)
(四)甄試方式:經資料審查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甄選(面試 55%、實務演練 40%、電腦測驗 5%);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1. 本職缺依據學生輔導法視每年學生人數調整本校聘用專案心理諮商師人數。
2.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
(1)應徵人員須非屬本校校長或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2)應徵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